劳动合同

时间:2024-08-26 10:27:08
劳动合同合集六篇

劳动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

三、胁迫的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

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附带保证的合同

部分企业为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硬性规定另签一份“ 保证书”,其内容是强迫劳动者接受一些不合理的规则和条件,并把该保证书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来约束劳动者。

五、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于扣留劳动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七、无保障的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不具备病、伤、残、

死亡补助和抚恤等内容,或虽有此条款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一旦发生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企业或者置之不理,不管不问,或者以较低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其额度远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国家有关的法定标准,使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此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七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发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

高温和严寒天气时要为一线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和保温取暖设施和用品。

第八条: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乙方,并且应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存有较大危险的工作场所设置有毒有害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等安全标识。对粉尘等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地点,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行业规定标准。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切实加强监控,并制定整改治理计划并尽快落实解决。

第九条:甲方对从事接触尘毒等有害作业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给予治疗和休息,并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参保职工范围,由甲方和工会根据工种等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发生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工会组织。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由企业自行负责处理的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组织代表参加,并及时听取和答复工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月经期间,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的强度;怀孕期间,除不得安排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毒害作业。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 ……此处隐藏7105个字……动合同中不搞“一张皮”,而是借助工会的各种活动平台进行推动。如我区在开展“和谐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活动中均要求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在评选“先进、模范职工之家”中,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未达到90%以上,则取消其参评资格。激励机制的建立,使企业提高了签订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为在我区企业中普遍推广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认识

一是广泛进行宣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区总工会利用鼓楼政务网、社区信息板报、座谈、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三年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深入各类企业、科技园区中发放大量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品,维权小册子等共计1万多份以上。让尽可能多的劳动者了解这部法律、明确自己的权益。XX年9月,举办了“鼓楼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这次活动是在层层开展竞赛的基础上举行的,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培训。为提高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区总工会分期分批组织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聘请市总工会领导为各级工会主席进行培训。通过对法律的解读,为正确理解立法宗旨奠定了良好基矗三年以来我区共召开基层干部培训班10场次,600余名基层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职工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得到培训。经过培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用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三、加强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

区总工会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强化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作用的一项有力措施,也为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途径。我们在开展劳动合同工作中着重抓好“三个机制”建设:

一是狠抓源头维护机制。区总工会积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用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我们发挥工会联系职工的有利优势,深入规模以上企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进行监督。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共同确定企业劳动合同文本内容。积极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对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或不按要求报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责令企业依法予以赔偿。经过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懈努力,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合同签订率达99%,中小企业合同签订覆盖率达90%,基本实现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是狠抓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我区在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与推行集体合同等工作的结合力度。我们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作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基础,实践证明凡是集体合同工作做的好的企业,其个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开展起来就显得十分顺利。我们将建立企业民主氛 围作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先期条件,实践证明企业只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如果企业主没有民主意识,那么劳动合同就很可能流于形式;如果职工没有民主意识,那么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愿望。为此,我区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大力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要求企业每年均应召开一次以上职代会,区总工会则每年召开一次“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了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普遍开展,提高了企业主的民主意识,和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从而为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狠抓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为职工权益的保护建立了一道防护网,而要将职工权益落到实处则要采取措施确保劳动合同的切实履行。为此,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乡镇)、社区的三级帮扶网络建设,职工在劳动合同上发生纠纷,可就近得到帮扶站的帮助与法律支持。据初步统计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三年来共调解劳动争议350余件,全区没有发生职工越级上访上告的事件,为建设和谐鼓楼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做好三项工作,全方位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一是加大工会组建力度,积极组织劳动者加入工会。劳动者在劳资博弈中处于弱势,要维护自身权益,单一的诉求和行动效果有限。因此组织起来,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显得尤为重要。区总工会以全新的认识、思维和举措,抓重点、攻难点,抓组建、促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组建工作,全区的工会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区工会组建率达到9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我们着重抓好“组织动员、推进实施、总结考核”三个环节,并制定了跟踪指导制度、信息通报机制、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集中调研走访制度,确保了组建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坚持在企业工会组建的同时,积极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

二是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区总工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积极参与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就业困难人员尤其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关闭、破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给予重点帮扶。每年为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培训200人次,就业岗位3600个。XX年在金牛山公园门前广场举办“春风送岗促和谐”就业服务现场招聘会,共有45家企业为招聘会提供了2600多个就业岗位。在福屿社区内,与区劳动局等单位联合举办“春风送岗”公益现场招聘会。有60家企业为招聘会提供800多个就业岗位。同时积极发挥社区工会帮扶作用。我区社区工会帮扶机构健全,社区普遍创办了职业服务中心和建立了困难职工帮扶站。上半年,社区共提供就业介绍312人次,安置再就业122人次。

三是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我区把贯彻(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过程中,我们注重在宣传加强企业经营者守法的同时,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协作等经济创新活动,不断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深入开展“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有效地提升全区职工队伍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技术过硬且学法、知法、守法的新型知识型职工队伍。为隆重纪念国际五一劳动节成立120周年,区总工会在今年五一劳动节之前举办一场“激情五月风 展靓秀风采”为主题的职工技能表演赛,通过基层工会推选,共有130多名职工参加了比赛。通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活动,在职工中树立起“争创新能手,争做技术标兵”和“风雨同舟,共度难关”意识。我们在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工会作为党联系广大职工的纽带和桥梁,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和作用。正是由于我们在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中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才能取得全区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全面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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